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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8家、处罚8人!仙桃严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2023-03-31 16:24:49 来源:中国警察网 字体:

 

随着春节临近,喜庆的氛围日渐浓厚,违规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现象也有所抬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公共安全,湖北仙桃公安联合多部门严厉查处整治违规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截至1月17日,仙桃公安已经查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8起,行政拘留8名违法行为人,收缴烟花爆竹非法制品2650件。 

今年元月以来,仙桃公安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公安机关联合镇办职能部门,深入集镇集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48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02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督促整改销号102处,吊销经营许可证10个,取缔非法经营点13个。

据了解,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三无”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经营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月5日,张沟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辖区居民杨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一楼非法存储了233件不同种类的烟花爆竹,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且存在“下店上宅”楼上住人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依法行政拘留,暂扣烟花爆竹安全转存烟花爆竹专用仓库。

“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老百姓反映强烈。”仙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表示,将对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 

        民警提示
        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否则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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