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焘)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3年至2016年间,原告为被告提供装饰装修服务,2017年1月双方最终结算,被告下欠原告工程款102355元,后被告分两次向原告还款40000元,仍下欠62355元迟迟未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辩称其另向原告还款5000元,并拿出转账记录,经质证,原告表示认可。承办法官明确双方争议标的额后,征求原被告意见,组织调解。原告表示,只要被告高某按约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其可当庭撤回对胡某的起诉。经法官耐心疏导劝解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高某在2023年4月3日前给付原告20000元,剩余37355元在2024年1月20日前一次性还清,如被告不按期履行,所欠剩余款项一次性转入强制执行程序。被告当庭加了原告微信,承诺一定按约如数还款,并对之前因资金周转困难,没与原告积极沟通表示诚挚歉意,原告接纳并笑称被告应说到做到。
在法徽的见证下,法官兼顾法、理、情,全力调解,积极修复受损关系,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原被告的一致好评与感谢。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