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肖倩)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民三庭吴丽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闪婚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落下帷幕。
原、被告均系90后,原告与前夫离婚不久后便通过网络与被告相识,短暂相处后双方于2020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诉称被告有严重的家暴情形,无故殴打原告致伤,原告曾报警处理。2021年6月,原、被告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未果,2021年9月,原告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双方两地分居,后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二人离婚,并由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丽了解到原告常年在上海工作,被告在本地居住生活,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也未能建立起稳定的夫妻感情,闪婚不到一年便诉讼离婚。为最大程度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吴丽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展开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表示若被告同意离婚,愿意放弃精神损失费,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轮流疏导下,双方同意自愿离婚。
从前车马邮件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锅碗瓢盆叮咚响,一言不合就法庭“亮剑”。在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成为主旋律的当下,年轻一代闪婚闪离的现象频发。但婚姻并非儿戏,闪婚闪离给双方及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不容忽视的。在此法官郑重告诫大家,男女双方进入婚姻需慎重,要保持清晰正确的婚恋观,在夫妻共同生活中要互敬互爱,遇到矛盾和分歧,应克服冲动,用耐心化干戈为玉帛,并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经营美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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