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系统梳理了南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2016年至2023年第一季度,南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8550件,案由主要为离婚、继承、抚养纠纷等,其中离婚案件占比达64.30%。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持续保持在五成以上,调解已成为化解家事纠纷的主要方式。
白皮书显示,目前离婚案件中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比例较高,2023年第一季度离婚案件中女性原告占67.30%;离婚理由中性格不合和经济因素占比较大,但主张离婚一方难以就“感情破裂”提供证据佐证;年轻人和二婚群体“闪婚闪离”比例较高,彩礼返还问题逐渐凸显;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增加,涉及房产、车辆、股权、基金等多种类;离婚案件中伴随精神损害赔偿、行使探望权、家务补偿等诉讼请求增多,反映出女性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升。
白皮书指出,南岗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成立家事少年审判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并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全程调解”“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等贴近家事审判实际的特殊审判机制,打造特色“圆桌法庭”“沙盘心理疏导室”“单面镜观察室”等专门审理区域或功能室,在“软环境”中强化家事审判的理念和价值传导,推动家事案件的高效审理和彻底化解。
近年来,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黑龙江省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带娃”;审理黑龙江省首起家务补偿案,支持“全职太太”家务补偿请求,充分肯定家务劳动价值。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与区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的合作备忘录》,选任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20名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