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山东讯)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在我们很多人都有这个安全意识,喝酒了一般都不会开车,但是还是会有少数的人,喝了酒还是会开车,还是会有侥幸的心理,觉得喝一点酒开车没有什么。
6月19日晚,烟台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在辖区芝罘屯路方圆商场门前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08分许,一辆鲁车牌号为FV****8小型轿车,形迹可疑在检查点前靠路边停了车,民警当即来到车前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只见车上坐满了5个人,除了一名女乘客外其他四人均喝了酒,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朱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驾驶员朱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93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过民警当场询问,驾驶员朱某表示车上坐的都是他的朋友,晚上一起喝的酒,车是他的,喝完酒开车送他们回家。而当民警问他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时,驾驶员朱某竟然表示不知道他们具体叫什么名字,民警听了哭笑不得。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天处理完醉驾相关事宜后,这位驾驶员所谓的朋友,竟然打电话举报他车上有违禁物品,接警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经过仔细勘察,民警并未发现任何违禁品。
目前,朱某涉嫌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若血检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朱某除了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文图/吕本政 王晨光 贾淋露 申善武)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