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毛蓉)近日,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驻市人民法院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的案件,以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促进了案件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郝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某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路边停放施工的被告王某驾驶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导致原告郝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原告与被告负同等责任。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算账要明确,打官司不能打迷糊仗。来,坐。我们根据赔偿标准好好地算一算……”
该案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款项,调解人员仔细查阅病历单、赔偿明细、保险公司交强险等相关证据,认真询问双方调解意向,多次向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经过不断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在面临经济损失的同时,往往还承受着身体上、精神上的痛苦。神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情法交融”,司法温度的标尺是“情”,充分用好和解、调解方式,妥善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速度与温度并存、公平与效率齐备,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