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刘力勇 通讯员:张涛)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近日,当事人刘某专程将一面印有“崇法明德、洞若观火、公正严明、弘扬正气”的锦旗送到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白光军法官手中,用质朴的方式表达对法官诚挚的感谢。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原系合伙关系,后二人终止合伙,双方对合伙事务清算事宜未达成书面协议,且二人对合伙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均持有异议。后原告持被告在二人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出具的一支欠条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被告称该欠条并非向原告出具,而是在合伙期间向供货商出具的,故不应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内容,认真梳理研判案情,并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分析审核。考虑到双方原系合伙关系,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沟通交流,对双方合伙期间的事务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解答双方问题,释法析理。最终,原告申请撤诉,于是便有了被告刘某送锦旗的这一幕。
锦旗虽轻,但意义千钧,它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赞扬,更是对法官干警的激励与期盼。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厚植司法为民情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心用情用理办好每一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