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小红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志愿者在回访中了解到,父母的离异给小红带来了心理创伤,使其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法院工作人员通过联席会及时协调区教委,安排学校心理咨询师为小红做心理疏导,帮助她走出了心理阴影。
近年来,为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立“天平护未”机制并逐步发展完善,形成“全程优先办理、审前亲职教育、诉中建立档案、判后关爱回访、聚力综合保护”五步工作法,探索出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行政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努力构建起全方位全流程关爱涉诉未成年人的工作模式。
转变:构建全方位全流程保护大格局
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关注更多聚焦于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对占绝大部分比重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未成年人关注则较少。
南川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很多离异、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因离异、抚养、侵权纠纷而得不到关爱、帮扶,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加之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联动机制还未有效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尚不完备,制约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功能向民事、行政、执行等全诉讼领域拓展。
“也正基于此,南川法院将过去重点关注涉犯罪未成年人转向全方位全流程关注关爱所有涉诉未成年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五步工作法”,南川法院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审前判后全程关怀、对象囊括所有涉诉未成年人的全方位综合保护体系。
探索:打造全程优先诉中建档新模式
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从立案阶段就已经展开。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立案审核通过后,专门进行特别标注。而在审判阶段,南川法院则从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共选派8名法官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转变“就案办案”思路,常态化组织研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思路及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专题分析论证各类型案件保护侧重点。
同时,南川法院对涉未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阅卷”,提前掌握纠纷缘由,分析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拟定审判执行方案,严格把控审执时效,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家庭教育决不能忽视。为此,南川法院建立了庭前“家长课堂”制度,对所有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父母开展庭前亲职教育。
为实现庭前课堂效果最佳,南川法院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精心制作了主题为《良好家教 护未一生》的指导课件,并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来院为全体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团队开设讲座,传授授课技巧,提升法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
“家长课堂”机制建立以来,开展庭前“家长课堂”136次,3对离婚夫妻课后重新和好,离婚诉讼当事人均承诺无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都不会减少对子女的关爱,会切实履行好对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离婚案件中家长对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承诺履行率达100%。
在保障审判质量的同时,南川法院抓住审判这一关键阶段,实行“诉中建档”制度。各承办法官摸排涉诉未成年人心理、生活、学习等状况,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遭遇家暴儿童、家庭监护教育缺失儿童、离异家庭性格孤僻子女等作为重点关注类别标注,按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分级建立涉诉未成年人档案,在刑事案件中分类建立涉未成年被告人、受害人档案,为后续的关爱回访打好基础。
聚力:扎牢联动回访关爱保护后防线
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真的彻底化解了吗?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人以后的生活是否有困难,心理是否有困难?这些情况只能通过回访才能了解到。
为此,南川法院联合妇联、团委招募200余名巾帼、青年志愿者对所有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回访,摸排涉诉未成年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回访150余次,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等案件回访率达100%。
针对回访反馈的情况,南川法院及时进行梳理、总结、研判,针对超出法院一家之力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法委组织民政、教委、妇联、团委、检察院、残联、卫健委、属地镇街政府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研究,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目前已帮助6名儿童解决了生活需要、心理疏导、抚养监护、思想道德教育等问题。
2022年9月,11岁的张小某因父亲及爷爷奶奶去世、母亲改嫁后无人照顾而流浪街头,在派出所滞留12天后被送往救助管理站。
其间,政法委多次组织民政、法院、公安、教委、司法局、属地街道、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张小某无人监护抚养问题,南川法院通过联席会向民政局建议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之诉。
2023年1月,经南川法院指定,民政局成为张小某监护人。后经回访得知,张小某已被重庆市儿童福利院接收,教委也为其协调了转校事宜,张小某终于有了一个安定的“家”。
南川法院院长赵翎表示:“我们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深做实涉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亮‘天平护未’机制,通过回访发现涉诉未成年人的问题与困难,引导社会各界将关爱群体扩大至家事、侵权等民事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人,并反馈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责,打通基层社会治理中信息壁垒。同时,注重涉诉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构建涉诉未成年人三级(部门、街镇、村居)关爱体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