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纠纷与行政争议化解难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意识不断提升,对依法行政、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场同堂培训、座谈会正当其时。
11月15日下午,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榆林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拉开帷幕。这是贯彻落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部门,围绕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新问题新要求,共同学习、凝聚共识,共同探寻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及实质性化解的最优路径。
要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行政审判职能
“一直以来,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服判息诉率低,‘两高一低’长期困扰法院。”榆林中院行政庭庭长苏晓娟介绍说。
那么如何发挥能动司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课堂中讨论最激烈的话题。
“要与行政机关多沟通,加强府院联动,同堂培训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部门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为解决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执法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了思路和指引。”苏晓娟说。
自古以来,“民告官”被认为是最难的诉讼,案结事不了、告了也白告,老百姓不满意。
“要落实好能动司法的理念,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屁股端端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在案件审理中,与行政机关沟通配合,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老百姓对裁判结果满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位从事了10余年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深有感触的说道。
“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构建多元解纷模式,理念上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设身处地为涉诉群众着想,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心结。”
学员们普遍认为,要转变理念,不能一判了之,一方面要通过能动司法、公正司法解开百姓心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支持改进政府工作,监督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执法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要坚持协同发展,凝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解纷合力
“今年来,在与榆林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目的,”榆林市司法局局长刘静妮介绍说,“下一步,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和工作衔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省司法厅孙逸帆老师的授课,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有效衔接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在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联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科长张云说。
学员们纷纷表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责任分工不同,但使命目标一致,只有强化一体、联动履职的意识,才能凝聚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的工作合力。
要坚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权和司法权根本上统一于党的绝对领导、统一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无论是推进构建法治政府,还是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依法行政都是前提。”榆林市住建局副局长徐磊说道。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由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案件越来越多了,这也成了困扰行政机关的一大难题”市城镇建中心主任王瑞说道,“听了省法院王勇老师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实务问题’的专题授课,对我们在今后执法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行为,妥善解决征收补偿争议和如何提升应诉、协调化解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依法行政离不开行政审判、行政复议的监督。
“要坚持'抓前端、治末病'的理念,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能动作用,持续做好监督的工作,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横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宋科长认为。
“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充分发挥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做到让老百姓高兴、满意,这样案件量也就降下来了”神木法院副院长白永军说。
“这场培训会效果显著,在今后的工作中,榆林中院会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同堂培训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的良性互动和工作衔接,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培训结束后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永颖表示。
11月16日下午,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同样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法治榆林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娜 刘红梅 )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