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方式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受被告雇佣,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7月30日驾驶自己的铲车为被告工作,双方约定原告工资为18000元/月。原告为被告工作应得工资共计75000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32000元,还下欠43000元一直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其工资。
2022年5月2日,被告联系原告需要给煤场安装4个监控摄像头,原、被告双方谈好材料费及人工费共计8000元,工程完工后,被告说工程款需要等煤场统一结算后才能给付,原告当时信以为真,但此后原告就再也无法联系到被告了。
法院受理第一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在外地,便果断决定应用“陕西法院微庭审业务平台”,为双方当事人在线解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书记员立即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业务平台”输入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向双方当事人发送短信链接,远程指导双方当事人进入“陕西法院微庭审业务平台”小程序。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4年2月5日前支付原告工资1.3万元,剩余劳务费3万元于2024年5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完毕,该纠纷顺利化解。
当日,沙峁法庭承办法官又就第二起案件展开了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多,情绪愈发激动,甚至产生怨恨,承办法官耐心“降温”,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找寻争议焦点。承办法官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对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给付原告材料费及人工费共计7000元,被告当庭兑现。(通讯员 王宏飞)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