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蔡小龙)“喂,杨法官吗?我终于查到了李某和杨某停放特种设备的地方了,就在他们公司厂区内,你们赶紧来扣押吧”。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焦急地说道。
据悉,神木市法院大柳塔人民法庭于2024年1月立案受理了原告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中,原告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依法提出财产保全。法庭经审查认为,被告李某、杨某有随时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为保障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有必要在申请保全数额范围内对被告李某、杨某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为此,杨明军法官接到原告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后,及时联系司法警察大队,申请协助执行。司法警察大队接到任务后认真筹划,在确保法院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合理安排警力,与基层法庭通力配合,协同开展财产保全工作。
本次保全行动中,神木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警六人,与大柳塔法庭驻庭法警共同协助办案人员保全执行到位价值100余万元的特种设备,高效完成了财产保全任务,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配合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今后,神木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不断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的沟通,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随时提供警力支持,全力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践行人民法院忠诚卫士的责任。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