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登国)近年来,越来越多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出现在法院执行环节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近日,神木市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另外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干警巧用连环执行,成功促使两起案件达成和解。
两起案件分别是甲方呼某诉丙方孟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乙方张某诉甲方呼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两起案件经过神木市人民法院的审理,均做出了明确判决。但由于两案被执行人均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发现,乙方张某是丙方孟某母亲。而甲方又同时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如果将这两起案件一起处理,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那就可以一次性处理两起案件,于是执行局将两起案件一并分给了执行干警高登国。
面对这两起案件,高登国仔细捋清关系,积极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经过高登国与三方多次协商,甲乙丙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呼某向乙方张某支付5000元房屋租金,剩余债权债务相互抵消,至此三方互不追究责任。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