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瑞)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郄小平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赵某承诺5天内向原告白某赔偿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共计9500元。
2023年12月,被告赵某驾驶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时与白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白某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赵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遂提起诉讼。
郄法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被告赵某认同原告主张的车辆维修费,但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认为该费用与本次事故无关,但原告认为自己的赔偿要求合情合理,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原告一怒之下拒不调解,请求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庭审中双方经过法庭辩论、举证质证等环节,厘清事实依据以及原被告诉求,庭审结束后,郄法官再次与原被告沟通,发现原告也想尽快了结此事,郄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对被告讲解其中的利害关系,讲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讲明事故宜尽早解决,避免扩大损失。通过反复与原、被告双方协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均表示同意让步,被告同意按照约定时间向原告进行赔偿,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