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韩杨 通讯员:王慧强)4月10日下午,一面鲜红的锦旗从米脂县“远道而来”,送到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六室王慧强手中,以感谢他在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果敢措施和正义伸张。
据悉,刘某的吊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神木市人民法院判决,其要赔偿两家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80余万元,后因其不履行赔偿义务,该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该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该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刘某名下其中的一辆吊车公开予以拍卖,经多轮竞价,最终成交价为16.5万元,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还有一辆吊车被神木市法院查封,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要求其交回涉案车辆,但其称已经将涉案车辆以废铁的方式处置,也无法联系买受人,所得价款5万余元,该款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称所得价款已经另作他用,无法交回,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后,被执行人仍然称其没有办法赔偿,也没有办法交回涉案车辆变价款项,同时称无力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被执行人明知自己的车辆处于被法院查封的情况,还将涉案车辆私自处置,其行为致使法院判决难以执行,神木市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将其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