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小瑞)“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通过这个案子的执行,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神木法院执行局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4月25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郭鹏收到了一封来自神木市某公司的感谢信和锦旗。信中,该公司由衷感谢神木市法院执行局为民解忧、维护法治、高效办案的务实工作举措。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北京某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某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欠神木市某公司货款5408461.6元及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二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经过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近三年涉案40多起,其名下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本案的执行直接关系到神木市某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郭鹏一丝都不敢松懈,面对这一复杂棘手的案件,他与同事克服地域差异、远程奔波等多重困难,奔赴北京、山东等地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私下以电子承兑汇票的方式进出账务,最终在山东某钢铁集团公司将被执行人的部分债权予以查控,被执行人这才主动现身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两次偿还完全部欠款,顺利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抓手,不断提升该类案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将每一笔债权的实现,每一个涉商事案件的执结,都视为一次营商环境的优化。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执行理念。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