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宏飞)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2023年10月,被告在神木市某医院院内挪车途中与原告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被告殴打原告左臂,致原告任某摔倒受伤。事后原告报警,神木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给予被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因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若干,与被告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173.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并联系原、被告,向当事人双方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依职权到派出所调阅案卷,向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并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还原案件发生经过。
为妥善化解纠纷,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住院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75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