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王宏飞)“我同意向原告还款,我会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这是神木市法院沙峁人民法庭在延安监狱“高墙”内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正在服刑的当事人黄某对原告宋某的承诺。
2009年5月,被告黄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宋某借款100000元,并承诺该笔借款于2个月内还清,借款到期后黄某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了解到黄某现于延安监狱服刑,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充分了解案件相关事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承办法官经与监狱部门了解得知现不具备远程线上视频开庭条件,遂决定前往监狱进行开庭。
6月18日上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前制定好庭审和调解预案。在延安监狱的大力支持下,承办法官通过监狱提供的内部视频系统连线黄某,开始本次庭审。在调解阶段,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思,考虑到黄某在服刑期间无偿还借款的能力,法官劝导宋某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黄某一定的宽限期。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款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履行期限,在监狱工作人员的的协助下,黄某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涉服刑人员的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