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陈艳芳)为推进“陕亮执行·2024”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及时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神木市法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尤其加大对小标的案件中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室执行员陈艳芳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执行人尚某系神木某小区业主,2021年3月1日申请人陕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神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由申请人为尚某所居住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申请人缴纳物业服务费。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提供了物业服务,被执行人未按期缴纳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物业费。申请人多次催缴,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后申请人起诉至神木市法院,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尚某支付申请人物业服务费共计4341元。判决书生效后尚某依旧推脱拒付,无奈之下申请人于 2024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陈艳芳一方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依法冻结了尚某的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另一方面多次电话联系尚某,督促其主动将物业费打入本案案款账户,但尚某一再推脱拒绝实际履行,也一直未到庭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在此情况下,执行员多方打听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并与社区网格员确认后,多次通过上门走访的形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
近日,执行干警通过网格员得知尚某最近居住在家,于是来到该小区又一次敲响了尚某家的门。
“你一共欠4000元,数额不是很大,为了这些钱你一直躲避太不值得了。”见到被执行人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尚某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我实在没钱交物业费,况且物业有时候服务不到位,让我们业主很不满意,为了这口气我也坚决不缴费!”尚某语气坚定地说道。
执行干警见此情况,果断将被执行人尚某拘传至执行局,拘传到位后,被执行人害怕因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尚某与物业公司解开心结,主动将案款履行完毕。
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案件标的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准确,执行完毕的概率高,执行干警在网络查控财产不足额的情况下,可以重点采取传统调查的方法,通过上门走访的形式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坚持左手抓强制,右手牵柔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