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王宏飞)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的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因村民乡亲之间发生厮打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24年4月,原告家大门油路挡墙裂缝严重,有随时倒塌的危险,为排除安全隐患,村组长王某等人前去拆除挡墙,将拆下的墙砖及杂物扔在了原告种植的蔬菜地上,把地表上种植的庄稼压死,原告得知此事后,便前去与王某论理,并且发生口角。在双方发争吵时,王某妻子被告贺某跑来给丈夫助阵,无故谩骂原告,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被告贺某对原告拳打脚踢,致使原告受伤,后原告被送往神木市医院检查身体并进行救治。原告在该院住院治疗11天,共支付医疗费8605.4元。该起事件报案后,神木市公安局沙峁派出所对被告贺某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原告处以500元的罚款。原告的伤情经神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原告认为被告无故殴打他的行为,侵犯了他的人身权、健康权,使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贺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3500余元。
受理该案后,沙峁法庭驻庭调解员通过阅卷及调查询问发现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如不妥善处理,将双方心里疙瘩解开,则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为了维护村民和谐的邻里关系,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调解员决定用好“调解”这把“手术刀”,实现纠纷的一次性“切除”。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员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了解争议焦点后,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逐一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顾念邻里之情,同时又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方面分析双方各自的过错责任,并对被告暴力殴打原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规劝其积极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员的倾力调解,被告再次就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原告进行道歉,并当场给付了8800元赔偿款,同时原告也申请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