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马婷)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五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赔偿款7.2万元。
2023年,被告李某为神木市某村四户村民的的房屋进行修建,李某雇佣数名民工(含张某)进行实际施工。房屋修建过程中,施工现场停电,民工张某攀爬梯子上去查看电表是否欠费,因木制梯子年久,突然断裂,导致张某从梯子摔落受伤,后被及时送往医院医治,被告李某为原告垫付医疗费2.5万元。原告张某向神木市法院提起诉前鉴定,经鉴定,张某腰1椎压缩性骨折属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50日,营养期为60日。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张某受伤所产生的赔偿事项多次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高慧芳查阅卷宗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具有调解的可能,于是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了联系,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法律角度逐一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从而明确事故发生各方的法律关系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此外承办法官又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帮各方算金钱账、人情账,通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付案款,被告李某当庭向原告张某赔偿6万元,四户村民每家当庭向原告张某赔偿3000元,共计1.2万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