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张恒)“别斗气了,为了这点事,你让一步我让一步,万事和为贵,调解对你们双方都有好处”。
在锦界法庭调解室里,人民调解员李国强、高富和正抓紧开展调解工作。李国强这边电话调解刚结束,高富和预约调解的当事人又到场了,他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紧张而繁忙的工作节奏。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神木市法院锦界人民法庭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利用人民调解员的力量,深层次参与诉前诉中矛盾纠纷化解,走出了一条合力攻坚、调和促稳之路。
人民调解员李国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推心置腹为当事人调解
人民调解员李国强从2024年3月进入锦界人民法庭从事调解工作,此前一直是花石崖镇某村书记,由于有着多年村支书的工作经历,在法庭诉前及诉中矛盾纠纷化解上都表现地得心应手。
2024年6月份,原告焦某某在某村放羊时,因羊误食了被告某林场喷撒过农药的草而死亡,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由于该案中原告焦某某违反封山禁牧政策放羊,被告某林场在喷洒过农药之后未尽提示义务,双方均有一定过错,且该案的因果关系及损害结果确定起来较为繁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国强积极协助法庭干警开展调解工作,一遍遍组织双方调解,向双方论理说法、分析利弊,并指出双方的过错责任,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中,考虑到原告焦某某年事已高无其他收入来源,李国强便耐心说服被告即时向原告焦某某现金支付赔偿款4000元,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调解是最有效化解矛盾的方式,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矛盾纠纷的化解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才能找出矛盾纠纷的病因,从而成功调解案件。”人民调解员李国强说。
人民调解员高富和——人民群众信任我,我便要当好群众的“解忧人”
人民调解员高富和从2021年起进入法庭从事调解工作,与李国强一样,此前曾担任锦界镇某村书记,在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积淀下,“60”后的他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游刃有余。
由于锦界法庭所处辖区经济相对发达,民商事交易相对繁荣,法庭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小额案件众多。人民调解员高富和在面临较多的小额民事纠纷时,不惧繁杂,有条不紊地展开调解工作,凭借着在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在调解辖区村民民事纠纷案件中,高富和充分发挥所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往往三言两语就化解了纠纷。
“当地的人民群众既然选择由我来做调解工作,那便是对我的信任,我就要对得起他们,争取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为法官和群众带来帮助、减轻负担”。人民调解员高富和说。
从今年年初到8月中旬,两位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诉前矛盾纠纷85件,协助法庭成功化解诉中民事纠纷20件,取得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成绩。
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力量,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室,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实现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员的双向“奔赴”,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奋力谱写诉源治理新篇章。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