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通讯员 郭瑞)随着乡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数量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也呈上升趋势。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乔俐耐心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矛盾。
据悉,原告苏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9月,李某要求苏某为其在宅基地修建二层别墅一幢,鉴于双方亲友关系,当时并未签订施工合同,口头约定包工包料,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2022年9月别墅完工,经被告验收,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85.5932万元,施工期间原告共收到被告支付建房款共计46万元,剩余尾款原告虽多次索要,被告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乔俐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认为房屋建成后存在质量问题,修建房屋的面积双方也未共同进行测量,要求原告进行修缮并要求双方均到场测量。一时间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调解进入僵局,乔俐法官对该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引导双方当事人缓和情绪、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李某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苏某剩余建房款25万元。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