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辽宁讯】刘力勇 通讯员:阮志友)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钢屯镇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因为两颗树引发的矛盾纠纷。
今年4月10日11时许,连山区钢屯镇崔刘屯村的李某来到钢屯镇派出所报警求助,称邻居王某要砍伐其地里的树。副所长戴宝乐带领民警赵维佳和辅警张旭东、李磊前往崔刘屯村走访调查。通过查看,刘某所称的自家的地是位于村水渠旁边的一块荒地,地里面除了栽种几颗树木外,还长满了杂草,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
刘某向民警提供了一份1975年村里发放的土地使用证,明确了刘某土地使用的范围。但因村多年的人为影响和自然环境的发展,原有的地形地貌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刘某土地证上的标识物已经不复存在。王某也坚称要砍伐的树是自己种植的,位置并不在刘某土地使用证的范围。
双方各执一词,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副所长戴宝乐找到村里核实情况,村工作人员认为刘某的土地证颁发时间过于久远,对土地使用范围也无法明确。为此,戴宝乐将情况向所长王溪萌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会同镇司法所、林业站、村委会以联席会的形式共同研究拿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为防止两家的矛盾再度升级,在联席会召开之前,副所长戴宝乐多次深入到刘某和王某的家中走访,以“唠家常”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好双方的情绪安抚工作,并告知刘某和王某此事派出所一定处理的让双方满意为止。
期间,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刘某和王某因为土地划分问题分歧已经长达10余年了,期间两家人争吵不断,李某甚至还产生过与王某拼命的想法,最终在村民的劝说下才打消了过激的念头。
“矛盾如不及时化解,势必留下更大的隐患。”经派出所研究决定,将矛盾调解关口前置,所长王溪萌加强了与镇司法所、林业站、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副所长戴宝乐带领民警赵维佳联合村警务助理和网格员做好常态化的走访和调处工作。
5月6日上午9时许,副所长戴宝乐带领民警赵维佳和辅警张旭东、李磊再次找到刘某和王某,与两家人一起来到有划分争议的土地旁,认真进行比对,在无法找到土地权属标识物的情况下,经过民辅警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村委会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至此一场邻里之间因两棵树产生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