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辽宁讯】刘力勇 通讯员:阮志友)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连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塔山乡派出所、白马石乡派出所成功处置两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依法扣押猎捕网10张、鸟笼29个,共解救被猎捕活体鸟类48只,现场死亡鸟类1只。
5月1日6时许,塔山乡派出所驻村民警在执行森林防火巡查任务途中,发现在塔山乡老官堡村张某家的后院悬挂2张粘网,民警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控制,并将此情况向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了汇报,大队经请示市局森林警察支队,决定对张某非法猎捕行为予以查处。之后,民警在现场及张某的家中搜查出14个装有活体鸟的鸟笼和6张未悬挂起的粘网。
经讯问,张某对在自家后院用粘网捕鸟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张某用于捕鸟的粘网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捕获的黑尾蜡嘴雀、燕雀、黄雀、暗绿绣眼鸟等27只鸟类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11日9时许,白马石乡派出所民警巡查中,发现在白马石乡白马石村高某家的后院山坡上悬挂2张粘网。有只鸟因长时间被困粘网已经死亡。民警立即将此情况向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了汇报,大队经请示市局森林警察支队,决定对张某非法猎捕行为予以查处。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控制后,在粘网附近及其家中搜查出15个装有活体鸟的鸟笼,民警依法将涉案物品予以扣押,并将犯罪嫌疑人高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高某对在自家后院山坡用粘网捕鸟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相关部门鉴定,高某用于捕鸟的粘网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捕获的白鹡鸰(已经死亡)、黑尾蜡嘴雀、朱雀、黄雀、煤山雀、金翅雀、麻雀等22只鸟类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