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发布相关典型案例,让从业者引以为戒,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时,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执法部门帮助。
一、假装“可怜”,拒载乘客
3月6日9时许,2名乘客在武进区白金汉爵酒店门口上出租车,目的地五一路。上车后驾驶员了解目的地后,驾驶员称:自己在此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你们乘坐后面的车吧,请你们帮帮忙好吗?听到司机的委婉拒绝后,其中一名乘客表示自己重新再找车,随后并拨通了投诉电话。经核实,白金汉爵酒店至目的地五一路实际路程不到2公里路。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查看了当时车载音视频,发现该“可怜”驾驶员的行为确实已涉嫌违规拒载,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提醒:希望常州相关出租汽车企业引以为戒,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严格遵守行业法规,切实落实管理职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假装“提示”,故意绕路
3月7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索先生投诉称自己被绕路多收了费用。通过调查了解得知,3月6日下午14时49分,索先生从常州北站打出租车苏D51XXX去天宁区郑陆镇盛悦雅园。上车后驾驶员询问得知索先生目的地,并问其走高架还是下面道路,索先生回答哪里快走哪里,驾驶员告知走高架比较快,询问后驾驶员选择了走高架路线行驶。于15时20分到达目的地郑陆盛悦雅园,途径龙江高架、龙城高架、青洋路高架,共行驶里程28.05公里。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告知共计92元,乘客询问司机怎么这么贵,司机告知走高架肯定比较贵,并告诉索先生走高速只有19公里。下车后索先生感觉司机可能存在绕路行为,于是便拨打了12328投诉电话。经核实,走下面道路约16公里,且该时间段走高架和下面道路用时接近,在掌握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将绕路的车费退还乘客。
交通执法提醒:面对驾驶员推荐行驶路线时,乘客可以通过导航软件对行驶里程进行查询,避免掉入陷阱。
三、假装“赴约”,爽约乘客
3月1日,市民蒋先生通过95128平台进行预约叫车,从天宁区勤德家园到地格力博集团。预约好车后,蒋先生在原地等待10分钟一直没有发现司机前来接他,随后再次拨打95128平台,工作人员告知司机已经不在原地。见此情况气愤的蒋先生拨打了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了解了情况:原来驾驶员在接了蒋先生的订单后,到了勤德家园附近勤业路上重新接了另外一个乘客,却爽约了之前的乘客。该驾驶员行为已经涉嫌不履行电召服务,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处罚。
交通执法提醒:诚信经营乃生存之本,切勿贪图小利,不信守承诺,辜负了信任,也抹黑了行业。执法部门也将继续净化市场秩序,维护好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周龙)
(编辑: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