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月2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市民政局共同设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姜雪梅,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云国出席仪式并为工作中心揭牌。 市中院、市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榆阳、神木、横山、子洲法院分管领导以及受聘家庭教育指导师参加本次仪式。仪式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主持。
仪式上,市中院、市妇联、市民政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为榆阳、横山、神木、子洲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中授牌,为9名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集中颁发聘书。神木法院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贺秉忠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师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吴小鹏就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筑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司法屏障。要站在守护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宣传贯彻好《家庭教育促进法》,运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的职能定位、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做优榆林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的司法品牌。要以此次中心成立、聘任指导师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家庭教育指导、部门协调联动、跟踪回访服务、法治普法宣传等工作,拓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覆盖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辐射到全社会各领域,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榆林模式”,以更科学、更精准、更专业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优势。要认真履行指导师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力促进家庭纠纷调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为守护榆林孩子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四是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协作的工作合力。要以“一中心四站”为主阵地,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开展家教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畅通衔接机制,形成未成年人社会关爱、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家庭保护的强大合力,画好依法带娃“同心圆”,积极为未成年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和家庭环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余晓梦、韩伊宁)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