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陕西讯:诉源治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下,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全面构建“三端四防线五机制”诉源治理模式,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积极作为,深入参与诉源治理,涌现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切实讲好诉源治理法院故事,榆林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榆法新‘枫 ’景”系列专题,全面展示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典型经验、有益做法。
春耕,齐奏备耕“护航曲”
“土地承包价这几年一直在涨,公司也该给我们涨涨价!”今年4月,宁条梁镇黄蒿塘村21位农民就土地承包价格向公司提出异议。
“双方合同中已约定承包价,涨价有违契约精神。”承包了村里2000多亩土地的靖边县某公司表示坚决反对。
双方互不相让,农户便以阻挡公司春耕作业进行要挟。僵持之下,靖边县某公司向法庭求助。
春耕在即,若误了农时,就可能导致几百亩农田撂荒,损失不可估量。承办法官当即“激活”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协调党委政府、联系案涉村委会责任人及调解组织,对案件的成因、背景和矛盾焦点进行梳理排查。
“用拦路的方式解决问题不可取,相反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承办法官和村干部耐心释法析理。通过与农户代表两次座谈,农户们认识到了“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春季是涉农纠纷高发期,人民法院要积极抓住这个关键时期,有效化解纠纷,以能动司法精准护航春耕生产。”榆林市靖边法院院长张涛说。
东坑法庭干警匆忙的脚步遍布整个辖区春天,50多件涉农纠纷被妥善化解,脚下的春泥、农户的笑颜是他们践行“枫桥经验”的最好见证。
夏耘,绘就护农好“枫”景
7月,盛夏初长,万物并秀。东坑镇广袤的田野上,农户们躬身田间精耕细耘,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硬地梁村“种粮大户”老李家的地却显得有些冷清:本该到了开花结荚期的大豆,怎么迟迟不开花?
俗话说:种子不好,丰收不保。几个月前,老李听信了广西某种业公司宣传,特意购买了一批“成熟快、产量高、抗病虫”的大豆种子,哪成想大豆却只长个不开花。四季农时有序,现在发现异常,悔之晚矣。
经鉴定,老李从广西某公司购买的种子系伪劣种子。不只老李,还有多户农户出现类似问题,受损面积达1000多亩。
为最大限度挽回农户损失,东坑法庭立即开启涉农案件速立、速审、速结“快车道”,迅速对接农业部门现场摸排,评估农户受损情况,随后依法传唤种业公司负责人到庭。经调解,种业公司赔偿农户损失20余万元。审理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涉嫌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不仅如此,东坑法庭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一系列司法安农、护农举措纷纷推行——
与农业、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重把种子质量关;逐一排查种子质量检测、农药化肥采购等关键环节法律风险点,发出司法建议;常态化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问诊”“一对一答疑”,并为农户合同拟定提供指导,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肯定。
秋收,展现调解“大作为”
秋天的靖边县东坑镇,采收机轰鸣,运输车穿梭,一垄接一垄的胡萝卜破土装箱,绘就了一幅美好的丰收画卷。
东坑法庭也迎来了“丰收季”。一年来,法庭诉前化解纠纷400余起,受理涉农案185件,调撤率达69.8%,涉农纠纷成讼率大幅下降,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0月,东坑法庭诉前调处了一起胡萝卜合同纠纷。两个月前,山东老板齐某在禹某处定购红萝卜40多亩,可到了胡萝卜要破土装箱时,却遭到了禹某阻拦。
原来,禹某在合同签订后,看到胡萝卜行情又涨了不少,为了能多卖些钱,就私自将胡萝卜转卖他人。
胡萝卜作为时令蔬菜,不及时采摘会导致品质下降,进而影响售卖。
“之前法庭法官给我们外地商户做宣传的时候,提到有困难就联系法庭。”齐老板把话记在了心里,着急火燎地来到法官工作室寻求帮助。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诚实信用的农业经济发展环境,在了解实情后,法庭干警当即联合村干部在禹某家中展开调解。通过情法交融地耐心劝说,禹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双方矛盾最终妥善化解。
围绕涉农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该法庭推出一庭一中心、一镇一驿站、一村一法官、一月一指导四项措施,在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室,在村设立“法官工作室”,构建“法庭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注入“强心剂”。
冬藏,送去法治“储备粮”
“这里出产的蔬菜,口感好、品质佳,广受市场欢迎,销路很好。”寒冬时节,雨雪阵阵,但在伊当湾村的蔬菜大棚里,西红柿、西芹、莴笋等时令蔬菜绿意盎然。
秋去冬来,万物且藏。东坑法庭的干警却未停歇,趁乡村农闲之时,及时为群众送去法治“储备粮”。
法官走进大棚,了解农户们生产经营情况,并就合同订立、货款交付、如何应对违约等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帮助农户们了解与买卖、仓储、运输等经营交易行为有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减少交易成讼。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式开始。
针对辖区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相对较多的特点,11月初,东坑法庭特意选取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村委会,5位镇政府工作人员和30多位村民现场参与旁听,“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随后法官还就案讲法,现场为村民答疑解惑。
“通过旁听庭审,学到了有关土地流转、管理等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镇政府工作人员说道。
“史法官讲了几个合同签订要注意的事项,给我提了个醒,也解答了我不少疑惑。”一名围观的农户感谢道。
东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走进田间地头,送法上门。一年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讲30次,受众上万余人次,切实提升了辖区老百姓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轮转,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东坑法庭的干警,时而坐堂问诊,时而步履匆匆,跟随四季的脚步,用公平正义丈量脚下土地,用法治之力助推乡村振兴,绘就了大美田野上的最美四季“枫”景。
作者:中院马欣、靖边法院史卫明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