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辽宁讯】邹建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绿色体系,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
成立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研究制定《鞍山市垃圾分类2021-2025年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市分类办、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级负责考评机制,构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考评责任体系。下发《2024年鞍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召开垃圾分类专题工作会议3次,压紧压实各部门职责。启动城区120个小区270个点位“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模式,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全面铺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与
为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社区”“垃圾分类你我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开展培训。印发“垃圾分类”宣传单1万多份,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20场次。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垃圾分类校园第一课”,组织城区内学生参观市垃圾分类体验馆,详细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的良好习惯。通过入户走访、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工作,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通过持续不断地宣传,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提高,从“要我分”转变为“我要分”。
协同精准发力,补齐工作短板
一是加大对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设施的投入,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场所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170个。二是优化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确保垃圾不混装、不混运。三是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如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等,提高了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四是构建“3+1+1”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全市建设各类建筑垃圾消纳场4座,总库容259万立方米,提高了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其中,在城区建成民营建筑垃圾消纳场3处,已正式运营;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座,生产道板砖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眼未来,在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提高全市建筑垃圾远期消纳处置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提质增效
加强源头投放计量系统日常监管,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商场超市、餐饮店面、农贸市场、酒店旅馆、旅游景点、交通场站等人员流动重点场所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通过教育告知、联动巡查、执法惩戒等方式,切实提升流动人群的分类意识和分类质效。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城区、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垃圾收运企业的监管,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收运,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强化监督管理,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总量由2024年3月3吨/日提升至7月50吨/日,确保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举措,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城市形象得到了显著提升。下一步,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秀美鞍山,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