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涛)企业之间相互合作订立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现象,但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双方产生矛盾纠纷,合作无法进行下去,这个时候如何化解矛盾促使一方企业主动履行义务,这考验着法官的办案能力。
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店塔法庭白光军法官就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装修项目所需的地砖、墙砖等材料,材料款结算方式以实际供货量结算,支付时间见票付款。工程结束后,经原、被告结算,原告共计向被告提供价值1188651.1元的墙、地砖等材料。2020年12月,原告向被告开具了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了付款材料。被告先后向原告支付60万元材料款后,尚欠588651.1元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白光军认真审阅卷宗,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均为民营企业,尽快调解能减少企业诉累,便主动联系双方企业组织调解。白法官从商业诚信、契约精神、违约责任等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经营现状及诉讼法律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考虑到被告在拓展投资其他项目,容易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白法官给出合理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分期分批向原告支付剩余材料款,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店塔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今后,店塔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优化工作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