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丽芬)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保护了提供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某在被告张某承包的工程处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月工资为11400元,后原告在进行作业时右脚大拇指被重物砸伤,送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足拇指末节趾骨粉碎性骨折。原告就赔偿事宜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看了案卷内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有调解的基础,便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承办法官以“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杨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6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