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登国 刘慧)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一些被执行人却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从神木市法院采取执行悬赏措施后,多名抱有侥幸心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被成功抓获。
2013年至2014年,张某甲、张某乙因资金困难陆续向冯某借款38万元,张某丙为担保人,并出具借条两支。借款到期后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拒不偿还,经法院判决三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立案后,三被执行人陆续偿还部分借款后便去向不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寻找、网络查控等多种方式,三被告既不露面也不再还钱,名下更是没有任何可供处理的财产,致使案件迟迟不能执结。
当得知神木市法院针对长期难以查找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悬赏措施后,本案的申请人冯某主动提出申请悬赏查找三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并设置了悬赏金额1000元。执行悬赏发布后,三被执行人的悬赏信息在各类公共场所及网上公开。没过几天,神木高速卡口上便传来消息,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丙,于当日将其依法拘传至该院,经过执行干警组织和解,最终由被执行人张某丙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冯某10万元,剩余利息申请人放弃,该案顺利执结。
神木市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悬赏制度,形成一套运行流畅的执行悬赏工作流程,不仅丰富了人民法院的执行调查方式,更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利益。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惩戒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