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鹏 贺佳)不以标的额论“英雄”,小标的也蕴含大民生。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三天内奔波1000余公里,将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马某“擒获”,马某偿还部分款项后,双方达成按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据悉,2022年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马某诉至法院,经神木市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马某支付刘某砖款2932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神木市法院的执行干警对马某的财产进行多方调查,未发现其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马某一直行踪不定,案件陷入僵局。今年6月7日,申请人刘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说在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找到被执行人马某,请求执行干警尽快前去拘传。接到消息后,神木市法院出动两名法警,两名执行干警奔波400公里去往该地,在执行干警赶到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时,得知被执行人已跑,在现场进行调查后,执行干警一行四人连夜赶回神木。6月9日,申请人又打来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在在子洲县驼耳巷乡找到,希望执行干警尽快前往。得到消息后,执行干警不顾长途疲惫,立即出发前往子洲县,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终于找到了马某。执行干警现场组织和解,马某现场给付20000元,剩余9000余元,双方达成和解,按期履行。经过执行干警三天内1000余公里的奔波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这样达成和解。
只有小标的,没有小案件。案件标的虽小,但它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神木市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对小标的案件形成高压态势,以更多的“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