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 高慧芳)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民四庭顺利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2022 年 9 月,被告牛某驾驶小型轿车,乘车人被告赵某在开车门时,与原告温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温某及乘车人原告儿子高小某受伤,事故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牛某负全部责任,二原告无责任。该小型轿车在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神木支公司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后二原告前往医院治疗。后原被告经协商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调解当日,办案法官没有急着做当事人的工作,在听完双方当事人各倒“苦水”后,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承办法官的一番话,让剑拔弩张的气氛终于缓和下来,双方愿意各让一步。在反复多次沟通后,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调解。最终,由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450元,被告牛某、赵某当庭分别赔偿原告1万元、1.3万元,原告不再就本次事故对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目前,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款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调解促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达成和解,能够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也能将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