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利军)二手车价格低廉,颇受消费者青睐,但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日益活跃,因买卖二手车所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
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大柳塔法庭杨明军法官,调解了一起因二手车买卖引起的维权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买卖车协议》,其协议约定李某将丰田400牌汽车以189000元的价格卖给原告赵某,赵某全额支付完购车款后,李某却迟迟未办理过户,多次询问才得知因发动机号不符,无法办理过户。赵某便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李某全额返还车款,并补偿94500元违约金,而李某却以车辆已经被赵某使用数载为由,拒不赔付,赵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明军受理此案后,仔细阅读了案卷内容,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对于原告赵某主张全额返还购车款及违约金的主张,杨明军法官考虑到车辆使用多年产生了一定的折旧,赵某需承担一定的车辆折旧费,而李某将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卖给赵某,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经过杨明军法官反复沟通,不断释法明理,赵某及李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将案涉车辆返还给李某,李某返还赵某180000元购车款,被告李某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手车比较新车虽有价格优势,但是购买二手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应当在具有经营资质的二手车买卖商户处购车,并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将车辆进行全面检测,而二手车车商也应当在交易时尽到义务,了解所售车辆的真实车况,做到诚信经营,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