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薛鹏 贺佳)神木市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案件执行的创新方式,结合诉源治理深入推进执源治理新发展,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更快更好地满足当事人胜诉权益,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据悉,毛某与屈某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近年来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毛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位于甲村的房屋和位于乙村的房屋及一辆小货车、小轿车归屈某所有,屈某分期支付毛某补偿款20万元。可是在第一期履行期限到期后屈某并未履行义务,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们之间没有夫妻感情了,但是你们还有两个孩子,为了孩子,你们也应该好聚好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进行执行前和解。
“20万元现在没有,我一次性付不起。”屈某说道。
“婚已经离了,房子都归他了,补偿的钱必须立即给我!而且现在我生病了,需要去外地检查身体,没钱不行。”毛某说道。
“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现在不能因为分割共同财产,让自己的诚信也岌岌可危呀。”在执前和解中,执行干警有情有理地劝解屈某。
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屈某一次性给付毛某15万元,剩余款项毛某放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不仅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后期的衍生案件。
今年以来,神木市法院坚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在审判执行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不断强化“执前治理”机制,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提高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