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宏飞 )“我今天一定给你发,一定一定”“今天我肯定退给你,提现能马上到账”“最迟明天发给你”,原告张某不断接收到被告姚某发送的这些推诿信息。
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微信购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沟通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11月,原告张某通过微信与被告姚某达成110型系统门窗交易合同,订货款52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预付了20000元订金,后因装修计划变更,增加两扇钛镁合金门,又通过微信向被告预付了1400元货款。合同约定供货期为15日,但至今为止,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送货安装,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安抚原告张某的激动情绪,同时对被告姚某进行释法晰理,告知其合同无法履行就应该立即退款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门窗订购合同》,由被告姚某于7月18日返还原告张某订金21400元。
法官提醒:互联网快速发展,电商形式日益多样化,“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常态,“消费陷阱”也层出不穷,网上购物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消费纠纷的“高发地”,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交易安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以信息网络方式进行交易时要注意留存证据。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