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杨峰 张倩)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陕西神木市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员的曝光力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环境。“法官,我这就还钱,请不要再曝光我了,我是真的丢不起这个人啊。”被执行人高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说道。
原来就在前一天,执行干警将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各类媒体平台上予以公开曝光,迫于压力,高某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高某向张某购买煤炭,2020年11月经过双方结算,高某共欠张某101200元,双方约定于2020年12月还清,如逾期则按照欠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后高某仅偿还57000元,剩余44200元则表示自己没钱,不愿偿还。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因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以自己实在无力履行剩余案款为由百般推辞。执行干警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高某也杳无音信,找不到行踪。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告知了高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高某仍不以为然。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平台上予以实名公布。高某被“曝光”后,收到了来自亲朋好友的“问候”,迫于压力,高某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
“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神木市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惩戒措施,同时也是对徘徊于诚信边缘的被执行人的一种警告。
在此,神木市法院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之责,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绝对不能也坚决不可逃避,任何企图逃避执行行为,不仅会导致生活中的不便,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