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水平,8月11日上午,陕西榆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绥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榆林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永颖主持会议。
会上,榆阳法院、横山法院、神木法院分别汇报了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大家就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围绕全市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如何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王绥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乎千家万户,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自觉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用司法力量守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二、加强司法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配齐配强少年审判团队,逐步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形成少年审判新格局。要落实法官聘任法治副校长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要深化“红领巾法学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中小学校“红领巾法学院”市级、省级创建命名工作。要以少年审判工作为依托,逐步打造“一院一品牌一院一特色”的司法品牌建设。三、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统筹谋划。各法院要深入调研,摸清少年审判基本情况,可以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探索试行少年综合审判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借助自媒体平台,利用多种载体,增强宣传实效。
中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工作小组成员、研究室、刑一庭负责同志和各区(县)法院分管领导、两级法院少年法庭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余晓梦)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