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桃 贺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被告高某雇佣原告王某为其开车从事汽块砖运输,双方约定月工资9000元,工资月结,王某给高某开车5个月,工资共计4.5万元,后高某给付王某2.5万元,下欠工资款2万元,王某多次向高某催要工资无果,故诉至法院。神木市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高某支付原告王某工资款2万元。后因高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故王某向神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近日,根据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高某拘传至法院。高某以没有给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让高某联系其家人,尽快筹借执行款。高某虽然口头上答应,但通话时却表现出不以为意的样子,其家人也明白了高某的意思,表示没钱偿还。执行干警告知高某如不配合执行,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而此时,高某仍然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为打击高某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在准备移送材料时,执行干警就相关法律对高某进行详细释明,同时也再次对其释法明理。高某眼看自己将被拘留,再加上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终于表示愿意与王某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高某给付王某20000元,王某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劳务费。
在面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神木市法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原则,大大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后,神木市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持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