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宏飞)8月17日,陕西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3年5月,原告刘某女儿在小区内的小花园玩耍,被突然窜出来的黄色大狗咬伤,随后孩子母亲立即带着小女孩去附近的卫生室接种狂犬疫苗。经过物业、社区等多方排查后找到狗的主人陈某,通过微信把小女孩受伤的视频发给陈某,陈某在微信里承认狗是他们家里养的。该案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调解,被告陈某答应赔偿,但事后又反悔不愿意赔偿,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
刘水霞法官承办该案后,立即主动联系原被告,详细询问了解案情,摸清双方争执焦点后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态度消极不愿配合,两家人在一起彼此情绪激动争吵不止,调解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刘法官见状将两家人分开进行劝解,明确告知被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刘水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1500元。
宠物狗固然可爱,但主人要注意担负起对狗的管理看护责任,遛狗时给狗狗戴上牵引绳,或者嘴套。同时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注意保护孩子的安全,尽量远离可能侵害人身安全的危险动物。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