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鹏 贺佳)为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今年以来,神木市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提升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执行干警行动迅速,因案施策。8月25日,执行干警郭鹏在一天之内圆满执结三起案件。
案件一
根据民事调解书,神木某商用砼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神木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水泥款2584391元、违约金110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8170元,共计370256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该公司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该公司却无动于衷。为了督促被执行公司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账户进行查询并冻结。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的账户余额足够履行还款义务,待15日异议期满后,执行干警快速将该账户款项划拨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并及时兑现当事人,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二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案件,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督促其履行义务。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公司账户存款,另一方面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告知其如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沟通,最终当事双方口头达成和解,于8月25日当天兑现案款并缴纳执行费,案件圆满执结。
案件三
2017年1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米某在陕西某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上班,但在此期间该公司一直未给米某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故米某要求该公司缴纳上述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电器工程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公司办公地点,执行干警火速到达该被执行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向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保。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害,该公司负责人随即表示愿意与申请人进行协商。
8月25日这天,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米某300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神木市法院将持续增强执行干警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的意识,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全力以赴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