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于祥)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杨家沿海派出所办理一起“断卡”案件时,发现绥中西甸子镇李某的银行卡流水异常,疑似为他人洗钱。随即,民警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待,其在8月中旬,从微信朋友圈看到可以“黑户贷款”的广告,由于自己征信有问题,手头又缺钱花,便主动添加了“王某”的微信。通过微信聊天得知,需要银行卡刷流水才能办理贷款,贷款没有利息不说,还能赚取“提成”,李某虽然觉得这可能“有问题”,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去银行办理了银行卡,然后把手机银行开通。
没过几天,“王某”联系李某,约其见面,现场将李某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拍了照片,并告诉李某一会有人往他银行卡中转账,只要取出来就可以了,不一会李某的银行卡中收到了两笔转账,共计27万余元,李某分两次一笔10万元、一笔17万元从银行取出交给了对方,当然,李某自己得到了3060元的“好处费”。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公安民警提醒您:
一是不要试图“赚快钱”“赚容易钱”,从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二是务必抱有警惕心理,抵制诱惑,拒绝成为赃物处理的“中介”;
三是正确保管、合理使用自身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结算账户,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底线。
(编辑:刘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