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志芳)9月13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贾小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2023年7月,被告边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道路时,将道路中心护栏碰撞至对向车道内,护栏与原告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车辆受损。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就损害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被告称原告主张的车辆损失金额过高,其中部分擦痕为旧痕迹,不予维修。原告称其诉请的费用为4S店所定的维修费用,要求合情合理。双方在法庭上互不相让,争锋相对。贾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耐心与原被告沟通,进一步释法析理,劝解双方互谅互让。在贾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愿意主动让步,被告边某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所有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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