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訾燕)近日,神木市法院锦界法庭乔海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公司在法院不断地沟通协调下确定了履行方案,被告如期向原告支付货款,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
2019年11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110V总变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110V总变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提供设备及服务,合同约定了工程总价款为50万元及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安装、调试等合同内容,并于2019年12月10日竣工,质保期于2020年12月9日届满,但被告仅支付货款40万元,剩余10万元未予支付。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货款1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乔海波法官在查阅案件材料后,首先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询问案件情况及欠款金额是否属实,被告在了解原告的诉请后表示欠款10万元属实,但是希望原告放弃利息请求。乔海波法官又联系到原告告知被告的还款计划,并表示可以做工作让被告尽快付款,希望原告综合考虑诉讼成本及后续款项回笼等问题,原告仍希望被告能支付部分利息。后乔海波法官本着自愿调解及解决问题的原则,反复与原被告沟通,最终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货款10万元及一半的案件受理费575元,案件在双方都未到庭的情况下圆满解决。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