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敏)近日,神木市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以承揽工程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款后陆续偿还了4.2万元,2011年5月19日经双方结算原告向被告出具了下欠5.8万元的借条一支。之后,被告又分三批共计向原告偿还了借款本金2.5万元,剩余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予履行,原告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宝利庭长认为此案案情明晰、证据充分,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随后,李庭长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向诉争双方释法析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3.3万元及利息4.2万元,本息合计7.5万元;诉讼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签订一个小时后,王某将7.5万元欠款本息及诉讼费1000元支付给张某。至此,该案仅历时半天就快速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便捷的工作方式连连点赞!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