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神木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中队配合执行部门安全顺利的将被执行人王某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拘传带回。
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中队接到调警通知后,鉴于案件异地拘传的特殊性,该院执行中队队长及时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员沟通,了解案情、执行现场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同时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拘传警务保障方案,合理安排警力,明确任务分工,从警力、车辆、警械、通信设备等多方面做好做足保障准备工作。
11月15日早晨5点,天灰蒙蒙的,气温突然骤降,执行中队2名司法警察与执行员顶着严寒已到达被执行人王某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的农村老家门口,早上8点左右,王某起床后发现法院干警,其态度蛮横并将家中80多岁的老母亲以及同村村民带出妨碍司法拘传,2名执行法警与执行员商量后,为防止意外发生,进一步激化矛盾,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法律、情理角度向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利害关系人做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以及妨碍执行工作的后果及影响,在多次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王某与利害关系人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及违法性,王某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上午11点,法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上警车并长途奔赴六个多小时后回到执行局。
此次远程拘传任务的顺利完成,即离不开执行员周密的准备计划,也离不开司法警察的付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克服远程拘传面临的路程远、时间长、警戒度高等各项困难,通力协作保障了此次远程拘传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通讯员 刘波)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