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瑞 贺佳)“法官,我打听到被执行人张某和被执行人王某的家都在西安,他们最近都在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天,申请执行人黄某对执行干警说道。
负责该案的是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小标的案件执行团队的干警,得到这一线索后,便立即向局里汇报,经过周密部署,两名执行干警前往西安开展异地执行。
据悉,这是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黄某与二被执行人张某、王某签订了《某校上学协议书》,合同约定由二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的两个孩子办理某校附中本部上学事宜,办理费用共计33万元,约定由黄某先支付31万元,剩余2万元在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黄某按照约定向二人共计支付费用31万元,后二被执行人未完成黄某委托事项,黄某向张某、王某催要31万元的退款,二人退还21万元后剩余10万元不再归还。经神木市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张某、王某偿还1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为了提升执行效率,神木市法院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发出异地协助执行申请,雁塔区法院接到协助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对接。当天,在雁塔区法院的帮助下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二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劝说主动履行义务,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二被执行人分期偿还欠款。
“真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快就化解了,真是太感谢了。”申请人黄某说道,同时也感慨着神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发挥“速执团队”集约高效的优势,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手段,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