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高慧芳法官办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案件起诉仅十天,原告就已拿到部分赔偿款。
据悉,2022年12月,被告刘某驾驶机动车在神木市某路行驶时将原告薛某撞伤,致其右侧四根肋骨骨折,住院21天。后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2.6万元损失。
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虽争议金额不大,但跨度时间长,于是在庭前积极与原、被告沟通赔偿事宜,并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后,双方到庭,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当庭赔付原告2000元,被告保险公司亦同意在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日一次性赔偿原告2.4万元。至此该案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跨度近一年的案件,起诉后十天就拿到部分赔偿款,剩余欠款亦会在短期内迅速履行,小案速办,法官倾心调解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王帆)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