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年过八旬的申请人,称他是来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的,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与其沟通后立即帮助老人完善资料,并将案件转入速执团队,力争将案件快速执结。
申请人张某生于1945年,2012年被执行人刘某甲因经济困难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由刘某乙提供担保。但如今已过11年,被执行人一直不愿偿还借款,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刘某甲和刘某乙诉至法院,经神木市法院依法判决:由刘某甲偿还张某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刘某乙承担担保责任。
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且这笔钱对于张某来说十分重要,是养老钱。速执团队接到该案后就分头行动,一组与张某沟通,了解线索的同时让老人不要着急,尽力将这笔钱要回来。另一组快速寻找二被执行人,并将二人传唤至执行局。执行干警了解了各自实际情况,并从事实、法律、情理方面晓以利害、明法析理,促使双方能心平气和的协商。最终张某放弃部分利息诉求的情况下,刘某甲当场给付12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从收案到结案,速执团队仅用时两周,高质快速的执行,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在保持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的情况下不断探索新机制,加快执行进度,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讯员 王振霞 李艳)
(编辑:韩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