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六室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利用电话及短信发送的执行方式,立案首日便将案件执行完毕,同时还促另一关联案件一并执行完毕,既节约了办案成本,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并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据悉,张某经营一家五金门市,刘某常年在张某的门市购买五金材料,鉴于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刘某赊账的情形时有发生,之前赊账后刘某总能及时支付,但近一年刘某多次赊购材料却未支付欠款,经张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不予以支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并保全了刘某内蒙某地的一处房产,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又提起上诉,榆林市法院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利用“总对总系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当日,该局执行六室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及不履行判决所承担的后果,经过近1小时的电话沟通,刘某害怕法院动真格,在即将到来的农历年前将其房产进行处置,请求承办法官,为其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牵线搭桥”,在办案法官多次电话、短信沟通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将欠款、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共计23万余元打入神木市法院案款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另,因张某在神木市法院有关联案件作为被执行人,相关款项尚未全部结清,经与另案承办法官核实欠款情况,执行干警让张某通过短信申请相关扣划、领款事宜,另案提取了相关款项后亦执行完毕。张某激动地在电话中说道:“感谢执行法官,我的一块心病终于解啦,我再也不牵扯任何案件啦......”
一声满意,是对执行成果的认可;一句感谢,是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认可。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履职尽责,在善意文明执行的基础上,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从案件上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王慧强)
(编辑:韩杨)